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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折搞定信用贷款清零 是什么样的逻辑关系?【2024】

发布时间:2024-05-19    来源:合肥林云永瑞科技咨询    浏览次数:63
不知道读者朋友们在现实生活中有没有刷到类似的广告或讯息,其宣称只要缴纳个人信用贷款所欠款项总金额的30%,就可以债权清“0”,不催不诉,债权静默等。近期在诸多省份陆续出现,个人信用贷款的债务优化公司或机构,他们只针对有违约风险或已经违约但未起诉的个人信用卡、个人信用贷款用户。签约后180天内处理完毕,使其债权清“0”,不催不诉,债权静默。他们的底层逻辑是:
1、银保监(2022)1191号文件,银行可以对资管公司AMC出让个人不良贷款的债权,而且出让成本普遍在债权标的的2-7%,资管公司AMC对于出让的个人不良贷款的债权普遍的回收率为5-10%。(以上作者参考银登网公布数据)资管公司AMC为了资金回流,可以接受个人债权金额10%以内的回款,并使其个人债权清“0”,放弃追偿的权利。经济价值上是否成立?
2、银行在债务人违约90天左右会委外催收,在五级评定中为次级才可能出让债权。180天时间理论上是否成立?
3、国有和各地方商业银行及金融平台众多,持牌的国有和各地方资管公司AMC众多,如何精准筛选并协调沟通,也是不小的挑战?
4、基于以上3个条件全部达到的前提下,重磅的反向操作开始了。债务人委托债务优化公司或机构,推动银行将债权认定为次级,并转让给资管公司AMC,再与资管公司AMC协商以债权金额10%以内的价款,使其放弃追偿的权利。“完美”的逻辑闭环形成了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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